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 案件受理费。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10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湘江新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西岸,包括岳麓区全境,高新区全境,望城区8个街镇,宁乡市5个街镇,面积1200平方公里。湘江新区前身为2008年6月成立的长沙大河西先导区。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成为中国第12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设立和建设湖南湘江新区,是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增长极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长沙在更高起点上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为中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市委、市政府为了“探索改革路径、创新发展模式、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带动效应”,设立长沙大河西先导区。